失能險停售風潮 勿盲目搶購 切守「三要二不」原則精挑細選

文/編輯部

去年底到今年初,壽險圈最熱門話題莫過於「保證給付型」失能扶助險(舊稱「殘扶險」)停售風潮,最近傳出僅存的保單也將在4月停售更令民眾趨之若鶩。磊山保經提醒,與其跟風搶購,不如秉持「三要二不」原則投保失能險,才能買得最划算。

失能險最近幾年在國內接受度持續攀升原因有二,一是失能發生機率太高,二是照護失能費用太貴。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現行台灣身心障礙人數逐年攀升,至2017年底已有116萬人,占總人口數5%,相當於每20人,就有一人因意外或是疾病而領取身心障礙手冊,再加上國內人口老化,人在年紀大後無法避免身體機能衰退,更使民眾對失能照護的危機意識大增。

另一方面,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推估,長期照護潛在需求為7至9年,而依衛福部統計,國內25~54歲青壯年重度失能後平均可再活超過20年,65~74歲老人失能後平均可再活10年以上,若以每月需要5萬元照護費用計算,一年開銷達60萬元,若存活10年,需花600萬元。

「一般人會接受失能險,大都是周遭有人遇上了。」歷經奶奶中風15年後,外婆又失智,多年不間斷的照護,讓磊山保經諾億特許事業部執行長賴柏翰對失能險格外重視,他不諱言,自己的失能險額度多達500萬元。

賴柏翰指出,長照有三寶,分別是長期照護險、類長照險(特定傷病險)、失能扶助險,當中又以失能扶助險賣得最好,因為不論是疾病或意外導致1~11級失能均可按失能等級表理賠,減少理賠爭議,費率也相對長期照護險便宜。

因而近來多家壽險公司停售長照險的話題一路延燒,賴柏翰解釋,失能險停售,並非全面停售,主要是保證給付型失能險,因再保公司不再承保導致。 賴柏翰表示,目前已有不少商品停售,僅存產品恐怕無可避免也將停售,但民眾不宜盲目搶購,還是要好好挑選、規劃,不妨參考「三要、二不」原則,三要依重要性順序為「第1~11級失能給付額度要高」、「扶助金要有保證」、「要有豁免保費」。

他分析,多數人投保失能險只比較第1~6級失去工作能力或第1~3級失去生活能力的的理賠額度,卻忽略第1~11級可提供一次性給付的失能保險金。以胸腹部脹氣為例,通常醫師會囑咐不宜過度勞累工作,卻因列在第7級,得不到生活扶助金,故拉高第1~11級失能給付有其必要。

再來是扶助金有保證給付對保戶比較有保障,當中可進一步比較是否提供分期給付、一次拿(貼現)的選項;而豁免保費則是確保身體出狀況時,不致因繳不出保費而失效,市面上多數產品設為第1~6級失能即豁免,建議挑選豁免級數愈廣愈好。

「二不原則」指的是第1~6級失能理賠是否被打折,最好是不打折,例如有些保單條款設定「1~6級殘月失能扶助金為保額50%~100%按比例理賠」,當真的需要理賠時,保戶可能有預期落差。 其二是民眾常見疑問「是否選購還本型失能險」,建議挑選不還本商品,因費率相差甚大,且年齡愈高、差距愈大;以某公司失能險為例,30歲男性投保還本、不還本的保費相差一倍,40歲相差二倍,等到50歲時相差四、五倍之多。

賴柏翰提醒,有預算壓力的民眾規劃失能險時,不妨以主、附約搭配方式投保,可降低保費負擔,建議透過專業保險經紀人代為全盤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