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佑龍

5月的一日晚上,我在磊山保經南京分行聆聽了一場由黃仁志執行長主講的遺贈稅規劃實務,在這個講座中,我學習到了很多,遺贈稅原本是採用累進稅率,最高稅率可達百分之五十,很多富豪因此紛紛進行租稅規劃,躲避高額稅負,2008年馬政府進行稅改,將遺贈稅率調降至單一稅率10%,吸引了大批海外資金回流,一路施行至今。然而,稅賦政策一向會因為外在環境的改變而有所調整,台灣已步入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解決長照議題和創造長照財源成為當務之急,因此於2017年4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法案,將遺贈稅率調高為最高20%,再次引起台灣人民思索如何妥善做好資產配置。

在這堂課程中,我學習到了:原來遺產稅與贈與稅之間是互為補充稅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有人提早贈與財產,規避遺產稅,所以包含重病期間提領存款、舉債、處分財產,或是死亡前兩年的贈與,通通都一樣要列入遺產課稅。同時,遺贈稅是採用屬人兼屬地主義,所以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或者是經常居住在台灣的外國人,都要繳交本國的遺贈稅。

透過這堂課的學習,讓我在實務規劃上得以運用,包含:善用夫妻之間贈與免稅、善用每年220萬免稅額度、父母對婚嫁子女當年度可有100萬之免稅額,贈與農地和公共設施保留地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在房產傳承中,贈與或有負擔的房產也是一個合適的規劃。

相信當天與會的學員都學習到一個重要的觀念,我們要讓客戶在合法的範圍內,做到遺贈稅的減免,而不是逃漏稅,因為財務規劃的目的,是在合情合法的原則下,達到資產擁有者最想要的配置,唯有作出正確的理財規劃,才能安心又安全的擁有「健康財」,相信大家不只學習到租稅規劃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學習到財稅規劃的心法,感謝公司有這麼棒的課程,可以讓我學習到很多財稅知識,非常期待下個月的財稅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