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第三責任險 上半年上路 保費由各地縣市府支付
公共自行車第三責任險
上半年上路,
保費由各地縣市府支付
上半年上路,
保費由各地縣市府支付
各地縣市議會強烈要求下,公共自行車保險確定今年上半年上路。產險公會22日新春團拜時表示,北部(北市、新北市以及桃園)公共自行車第三人責任險(保障額度200萬元)上半年將先行,保費確定由各地縣市府支付,租借人不必再付費;至於高雄公共自行車險由於有些細節還在討論,何時實施還不確定。
公共自行車保費大致確由各地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但北、高公共自行車的投保內容仍有很大的差異。
產險公會表示,公共自行車險可分為第三人責任險及傷害險兩種,台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目前公共自行車輛數分別是1.3萬輛、1.1萬輛及0.47萬輛,投保內容為「第三人責任險」,也就是若民眾騎公共自行車撞到人導致第三人受傷、死亡,即啟動保險理賠機制,傷者可憑醫療單據申請理賠,最高上限(死亡)為200萬元,但該保障不含騎公共自行車者,也不包括第三人財產損失部分。
至於高雄的公共自行車險,產險公會指出,高雄市府準備投保的是公共自行車騎士的傷害險,應該也可望在今年上路,但何時投保,目前時間還未確定,保障金額是100萬元及住院醫療每日1千元,換言之,若自行車騎士沒有住院,就無法理賠。
產險公會表示,公共自行車的第三人責任險以及傷害險的保單都是由國泰產險出單,15家產險公司共保,北部公共自行車第三人責任險每輛自行車每年保費約400元,至於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保費則會稍貴一點,但目前尚未定案。
產險公會理事長陳燦煌表示,北部公共自行車初期只會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騎士本身的保障可透過個人投保的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因應;此外,雖然公共自行車險將上路,但這只限各地政府主辦的公共自行車,目前市面上的共享單車,仍沒有投保相關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