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上萬保單 保險法修法卡關
 
 
 工商時報 
張語羚/台北報導

《保險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審議卡關!據悉,原為配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修改「殘廢」等法律用語,無奈業者反應,若將「殘廢」修改成「障礙」,語意不清,恐將影響上萬張保單及保戶權益。對此,政委陳美伶緊急「喊卡」,將針對各項法律一併通盤檢討,採通案性修法方式修改適當用語。

 

行政機關原普遍認定《保險法》修正草案沒有太大爭議,送進行政院便能快速審議通過,再送立法院三讀,然而日前接近審議尾聲時,卻因為「殘廢」等法律用語修正「卡關」,督導社福業務的政委林萬億也加入審議行列,盼在不影響保單保險公司及保戶彼此權利義務相關權益下,給予身心障礙者法律用語上的尊重。

據了解,業界反應若將「殘廢」改為「障礙」等用語,因用語過於模糊,未來恐怕難以釐清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的權利義務,保單給付依據也會走向灰色地帶,無法明確化情形下恐將波及市場上萬張保單。

由於對身心障礙者的法律用語尊重,不僅有《保險法》修正草案,官員指出,這是通案性的法律,牽一髮動全身,該法修了之後,還有很多相關各部會法律都要更動,工程相當浩大,因此需要更為審慎斟酌。

政院人士表示,擬朝向公告未來將採通案性修改方式,過去「殘廢」用語等同未來「殘障」等法律用語等,並以一定期間的公告廣納業界意見,再行商討下一步修法方向,修法進度恐怕將延至農曆年後。

我國2014年頒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依其規定,若有不符合公約精神的相關法規,都必須在3年內完成修正,而以「殘廢」等法律用語,代表身心障礙者便是一例,外界普遍認為歧視意味濃厚,金管會因此啟動《保險法》修法。

保單市場時常依據「殘廢」程度給予理賠,壽險、意外險等都有「殘廢」相關理賠,廣納殘廢生活扶助金、特定意外殘廢保險、天災意外事故殘廢等等,因此《保險法》若修正「殘廢」用語,衝擊很大。詳閱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