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列報保險費二條件
 
 
2016-04-08  00:46:32
聯合財經網  記者郭珈爾 / 台北報導  
 
分享依照所得稅法,民眾可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保險費用。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身分限制,只有納稅義務人、配偶和受扶養的直系親屬的保險費可以扣除。民眾若是幫旁系血親或他人繳納保險費,都不能列舉扣除。詳閱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