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 綜所稅可全數列舉扣除
 
中廣新聞網
2014年9月26日 下午2:29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每人每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為2萬4千元,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則不受金額限制,二代健保實施後,補充保費也可全數列舉扣除。......詳閱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