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良/規避健保費占便宜 豈能放任不管
 
2014/04/01
【聯合報╱楊志良】
 
為確保全民有健保,就醫無礙,避免因貧而不能就醫,不論法令規章、行政執行或民間志願團體,可說盡了一切努力。
 
人人享有健保 法有保障
在法令上,二代健保法規定,除非健保署(保險人)能證明被保險人有能力繳保險費卻不繳納,才可以扣卡。且又有不少但書,如20歲以下;已辦妥欠費協助;特殊處遇(如家暴);需住院、急診、急重症門診,均不得扣卡而需給予醫療。......詳閱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