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強制責任險須留意保險期限
 
【記者蔡珺如/台北報導】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3月24日 上午12:00
 
交通部公路總局近日表示,若民眾家中有還在使用的汽、機車,應替您的愛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隨時留意保險期限,以免面臨繳交罰鍰的窘境。
 
自中華民國一百○二年一月一日起,除營業車、校車、幼童專用車、救護車的行車執照到期仍須依規定換發外,其他自用車及機車行車執照已不需要再申請換發。公路總局表示,因為行車執照不需要再申請換發,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也有增加的趨勢。......詳閱全文